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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农村饮用水与环境如何保障?各省相关通知汇总

发布时间:2020-03-12 10:13:15作者:焦点水网阅读次数: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形势严峻,截至2月4日24时累计报告确诊病例24363例。近日,水利部向全国水利系统发出紧急通知,进一步部署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水利重点领域保障工作,要求全面保障农村供水安全,加强水利工程安全运行管理。通知要求,水利系统各单位在按照属地防控要求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扎实做好农村供水、水库安全运行、水旱灾害防御、水利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水利工作。
      

目前,各省已积极响应,多个省市发布了针对本地区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农村饮用水保障、生活垃圾处理等工作的通知。本文将其相关内容进行整理总结,愿疫情早日结束,武汉加油!中国加油!

吉林

      吉林省水利厅近日下发通知,要求各级水利部门迅速行动,立即采取有力措施,全力做好农村饮水安全保障联防联控工作,坚决遏制疫情蔓延势头,维护社会稳定。
     

通知指出,各地要务必吃透精神,认领使命,把疫情防控期间农村广大群众“有水喝、喝放心水”作为践行水利防控工作的首要政治任务,压实责任,规范供水,加强水源保护和水质监测,阻断传播途径,坚决打赢疫情联防联控阻击战。
       

通知要求,各地要严格按照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制”要求,分工负责,履职尽责。水利局要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充分履行行业监管责任,严密监控农村饮水状况,落实净化消毒措施,避免将安全隐患流入制水环节,建立疫期安全供水应急处置机制,加强供水管理管护,保障饮水安全运行。
     

通知要求,全省各地要加强部门协调,强化合力防控。要按照全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机制要求,充分发挥机构组织协调作用,积极主动与当地卫生健康、生态环境等部门对接,建立信息共享和工作协调机制。突出做好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加强水源地巡查,落实水源防护措施,推动水源地区划治理,严防水源遭病毒垃圾污染。同时,在疫情期间,要加密农村饮水工程水质检测监测频次,确保安全供水。
       

通知要求,各地要进一步加大技术指导和行业监管力度,盯住关键环节和重点部位排查,加强供水管理,实施源头管控,落实防疫措施,确保水质达标。严格安全隐患排查,对水源地、取水口、蓄水池等关键部位和水质净化消毒等重点环节要实施全覆盖,不留死角。特别是要重点排查供水单位工作人员近期与湖北武汉或其他疫区人员的接触情况,全力做好隔离和防控工作。同时,对水厂生产区要采取封闭管理,避免生产工作人员与新型肺炎感染者密切接触,制止无关人员进入,严防死守,坚决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同时加强应急值守,强化信息报送。

黑龙江

      2月2日,黑龙江省水利厅印发《关于加强疫情防控期间水利保障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全省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决打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障经济社会大局稳定。
      

通知强调,切实做好农村供水保障工作,保障水源保护范围内无厕所、垃圾等污染源,防止粪污污染,加强水质净化消毒,已配有的消毒设备要全部启动。进一步完善供水应急预案,通过加强水质检测等途径,密切关注水质变化,一旦出现重大突发情况,及时向当地政府及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应对、迅速处置。
     

通知要求,要加强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各地、各单位要做好水利工程日常巡查和安全监测,全面落实水库大坝“三个责任人”,加强重大水利工程管理,确保工程运行安全。要密切关注巡查人员健康状况,统筹安排人员力量,防止出现管理空白。同时,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对建设工地的疫情防控负首要责任,要根据工程属地要求,制定防控细则和应急预案并严格执行。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落实监督责任,工程开复工后,要对在建水利工程项目的疫情防控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对防控措施不到位的要从严从重处理,不能立即整改到位的要坚决予以停工停产,确保水利工程建设工地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有城市供水任务的单位,要加强运行管理,保证供水水量和水质,特别是疫情防控期间,不能出现停水、断水情况,确保重要部门重点单位用水需求。

湖南

      近日,湖南省水利厅下发《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农村供水工作的通知》,要求全省各市州水利部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要求,确保农村饮水安全。
  

《通知》要求,按照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的有关要求,各市州水利部门要积极主动与当地卫生健康、生态环境等部门对接,建立信息共享和工作协调机制。配合做好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加强水源地巡查,落实水源防护措施,严防水源受病毒垃圾污染。一旦出现水质污染事件,紧急联动做好应急处置;要督促供水单位加强供水管理,落实防疫措施,确保水质达标。严格安全隐患排查,对水源地、取水口、蓄水池等关键部位和水质净化消毒等重点环节都要全面覆盖,不留死角。特别是要排查供水单位工作人员近期到过湖北武汉或者与武汉方面的人员有接触的情况,做好隔离和防控工作。同时,对水厂生产区要采取封闭管理,避免生产工作人员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密切接触。


《通知》还要求各地建立起值班制度和相应应急机制,及时掌握辖区内供水动态和疫情防控情况,市县要安排专人值守,保持信息畅通,一旦遇有紧急情况,要迅速处置,有效应对,并按程序及时向当地政府及省水利厅报告相关情况。


江西

      近日,江西省水利厅向全省水利系统下发通知,要求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要求,坚决做好疫情期间的水利民生工作。
     

通知要求,加强巡查监测,确保农村群众饮水安全。要全面落实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和“三项制度”。要加强供水设施的巡查检修,保障正常运行,坚决杜绝因工程管理和水费收缴等因素导致农村居民用水中断现象。县(市、区)水利局要将党委政府及上级部门的指示精神和要求传达到水厂到人,严密监控农村饮水状况,建立疫期安全供水应急处置机制。水厂工作人员要履职尽责,狠抓责任落实、措施落实,切实保障农村供水安全。要按照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的有关要求,积极主动与当地卫生健康、生态环境等部门对接,建立信息共享和工作协调机制。         

配合做好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加密农村饮水工程出厂水和管网末梢水水质检测监测,一旦出现水质污染事件,紧急联动做好应急处置。要督促供水单位加强供水管理,落实防疫措施,确保水质达标。严格安全隐患排查,对水源地、取水口、蓄水池等关键部位和水质净化消毒等重点环节全面覆盖不留死角。特别是要排查供水单位工作人员近期到过湖北武汉或者与武汉方面的人员有接触的情况,做好隔离和防控工作。同时,对水厂生产区要采取封闭管理,避免生产工作人员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密切接触。要建立值班制度和相应应急机制,及时掌握辖区内供水动态和疫情防控情况。一旦遇有紧急情况,要能迅速处置,并按程序及时报告。

四川

     日前,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下发关于疫情期间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的通知,督促各地设置特殊有害垃圾收集点、加大农村生活垃圾清运频率、加强垃圾收转运设施消毒杀菌。
     

针对农村生活垃圾明显增多的实际情况,各地要加快特殊有害垃圾收集点设置,做好废弃口罩等特殊有害垃圾处置工作。在村委会驻地、村卫生 室、村活动室、新村聚居点等公共场所,设置有明显文字标识的特殊有害垃圾收集点,引导村民集中丢弃废弃口罩,因地制宜指导农村安全、有效处理废弃口罩,严禁随意丢弃和填埋。
     

通知强调,各地要切实做好农村生活垃圾收转运工作,督导垃圾处理作业单位加强转运车辆调度,增加农村垃圾清运人员。临近城镇的农村务必做到垃圾日产日清,偏远的农村要提高垃圾清运频率,严禁出现垃圾“爆池”外溢、随意乱堆、撒漏等现象,严格防范形成新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
     

同时,加强垃圾收转运设施消毒杀菌。各地要对废弃口罩专用收集容器、生活垃圾收集设施、中转设施和运输车辆等农村生活垃圾收转运设施设备定期清洁、消毒和杀菌,原则上疫情期间每日消毒杀菌不少于1次,消除鼠、蟑、蚊、蝇等病媒生物孳生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