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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联合水务有限公司服务承诺


为了更好地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咸宁联合水务有限公司特向社会公开优质服务承诺制,以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一、服务承诺内容

(一)服务受理

1、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文明用语,微笑服务。

2、接洽客户接水申请,符合规定,手续齐全的立即登记;不符合用水规定或手续不全的,受理人员应及时解释清楚。

3、对客户来人、来信、来电咨询,要做到热情接待,对客户反映的问题进行记录、分理、及时传递给有关责任部门。客户来电话,铃响三次内应立即接听,先致“您好,这里是咸宁联合水务有限公司”,然后热情回答客户提出的问题;客户投诉必须在1个工作日内答复,2个工作日内进行处理。确保热线电话(96510、0715-8182111)24小时畅通。

4、居民及客户举报违章用水,根据具体情况和公司的规定予以奖励。

(二)抄表收费

1、抄见率、及时率、准确率在99%以上,按规定标准收费。

2、对大客户下发抄表通知单,对逾期未交水费的下发催费通知单或停水通知单。

3、抄表、收费人员佩证上岗,文明礼貌,规范服务。如遇水表井物压、表停、积水等原因,确实不能抄表时,抄表员应及时下发整改通知单或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供水水质

1、认真执行《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化验人员按国家规定定期采样化验分析,发现水质问题及时处理。对客户反映的水质问题,水质检测中心要在1小时以内赶赴现场、取样化验,24小时以内予以回复。

2、确保水质综合合格率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及时做好水质公告发布工作。

(四)供水暂停

1、计划停水通过媒体、微信、电话或书面形式提前24小时通知客户。

2、突发事故性停水,要在处理事故的同时,及时通知广大用水客户。
      (五)用水报装

1、新进驻企业报装执行“50-1U”标准(“50”即“零跑腿”、“零申请”、“零材料”、“零审批”、“零收费”,“1U”即“优服务”。),报装受理0个工作日、勘察设计+通水0.5个工作日(不含道路挖掘行政审批和施工时间),1个环节(通水)。

2、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六)管网维修

1、加强管网巡检,确保供水管网完好。发现漏点和客户报漏,维修人员应及时赶赴现场停水,到现场的时间市区要在30分钟之内,城区以外要在1小时之内。管径小于DN600mm(含)的,在24小时内修复,管径大于DN600mm的,在36小时内修复。

2、管道维修施工期间,要按规定设置安全标志,确保安全;管道修复达到供水条件时,要立即恢复供水。

3、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二、本公司工作人员应佩戴有姓名、照片的工作牌上岗,以便接受客户的监督,如发现没有佩戴工作牌者,客户可以拒不接待。

三、为维护客户利益,对违诺责任人按公司《员工守则》相关规定处理。

四、投诉程序与监督:如客户对本公司的服务不满意,可先向有关责任部门投诉。如客户对责任部门的答复不满意,可向公司服务监督电话投诉96510、0715-8182111投诉。

供优质之水,服诚信之务是我们永恒的承诺,热忱欢迎广大客户对我们工作进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