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
国家规定
行业规定
地方规定
地方规定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首页 地方规定

关于全市推行“501U”模式规范用水报装前置服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6-16 09:52:50作者:来源于:咸宁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阅读次数:

各县(市、区)住建局、各供水企业:

为进一步提升用水报装服务水平,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服务质量,助推营商环境优化,现就全面推行“501U”模式优化用水报装前置服务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501U”报装服务模式

新进驻企业报装执行“50-1U”标准(“50”即“零跑腿”、“零申请”、“零材料”、“零审批”、“零收费”,“1U”即“优服务”),报装受理0个工作日、企业从提交用水申请到用水接入时间为0.5个工作日,1个环节(通水)。

二、全面推行服务前置

供水企业要通过咸宁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招商项目落地信息等渠道获取用户信息,全程进行“一对一”上门服务。为用户代办占掘道路审批、园林绿化移植和勘查设计、施工监理、竣工验收等,提前完成外线工程实施。

用户可通过咸宁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湖北政府服务大厅、电话热线等途径申请,当日即可办理。

三、超前配建用水市政管网

供水企业要根据城市规划和群众生产生活需要,提前将供水市政公用管线配套至地块红线边界,项目竣工验收后直接办理用水接入事宜。

四、有关要求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实行。供水企业要充分利用各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媒体和线下营业服务网点等渠道,广泛开展供水报装政策宣传解读,加强制度建设和服务人员培训,不断优化流程、提高效率,为广大企业用户提供更好更优的报装接入服务,努力营造良好的供水环境。

 

 

咸宁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2024年6月15日